----尊重法律的判决
----强烈支持 秋视野
相信大家的看法都是一样的
够狠 我支持秋视野
无法判断法律应怎么断。俺也支持秋版。
但是我看过一个片子,冯巩主演的《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也许根据对现实的理解,这部片子从另个角度教我们透视了人生。
引用第8楼飞杨yang于04-26-2007 13:52发表的 :
法律的规定实际是对女性生理需要的规定,男方可以起诉的情形一般只包括女方在身体恢复并对男方形成人身威胁的情形,因此,支持第一种观点
法律不反对女性生理需要。但是人得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支持男方离婚,女方的这种行为,完全是欺诈。
同时也同情这位女士,她完全可以找前任男友提出赔偿!!
还真有这种事?不可思意.
引用第0楼人间过客于04-25-2007 21:17发表的 女方婚前与人发生性行为怀孕男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 :
王某(男)与张某(女)于2006年11月结婚。今年2月,在检查身体时,王某发现张某已怀孕5个月。................
结婚时候应该怀孕两个月,蜜月期间竟然没有流产!新郎太废物了
华哥说的太富有哲理了!!!!!!!!
支持华哥!!!!!!!!
景色如此美妙,
我却如此暴躁,
这样不好,不好!!
引用第1楼秋视野于04-25-2007 21:29发表的 :
不知道法律怎么定性,
但是知道这个女的够缺德的。
咱当老师的 可不能用这么通俗的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