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拉灯 发表于 2007-5-3 22:24:38

5.1日晚群斗事件

5.1日晚上在口东镇西庄村发生了一起群斗事件,致使一人死亡,斗殴者均在20岁左右。悲剧!!!!

家庭教育!

学校教育!

社会教育!

主犯能判什么罪行?从犯呢?

傻傻吧 发表于 2007-5-3 22:45:28

真的啊,真可悲,孩子们以后怎么教育呢

笨拉灯 发表于 2007-5-3 22:53:36

当今社会发生此事,教育的悲哀!!!!!

军洋 发表于 2007-5-3 23:55:35

当今社会发生此事

☆江山☆ 发表于 2007-5-4 06:29:30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老马识图 发表于 2007-5-4 08:40:13

活腻了!

木子 发表于 2007-5-4 08:41:53

害人害己呀!!

黄华华 发表于 2007-5-4 09:02:45

四五个打一个
孩子打假
没有深仇大恨

可悲

红叶 发表于 2007-5-4 09:05:32

昨天下午还在珠海的时候就听到了确切的消息.很心痛.其中一个孩子的母亲是我熟识的,并于去年不幸去世了!都说没妈的孩子象棵草啊!孩子,你该怎么办啊???

红叶 发表于 2007-5-4 09:08:18

引用第7楼黄华华于05-04-2007 09:02发表的 :
四五个打一个
孩子打假
没有深仇大恨

可悲
是六个围攻一个.凶器是在河里打捞上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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