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相待 发表于 2007-5-4 17:18:43

离婚

离婚本来是很可怕的字眼,多是一方渴望,一方不允;一方傲然自得,一方卑屈人下;一方苦苦恳求你留下来,一方兀自撇下痛哭流涕的爱人。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事情有定论。即使当初号角嘹亮,宝马相迎,香滨相送,大红喜字卖弄精神,还是挡不住海誓山盟碎成齑粉。只是男人们啊,即便离婚,非得找个适当的理由,桩桩件件罗列罪证,把无可考证的指控变成匕首,一刀刀刺向曾经的爱人,到底还有没有人肯在离婚之际,再做一回慈悲的人?   

傲立北极 发表于 2007-5-4 17:28:17

好聚好散~~~

cstlqmdkmuhb 发表于 2007-5-4 18:51:46

记得当年念书的时候听到过一句话,叫做:当爱情之舟覆没的时候,让我们友好地说一声再见!

木子 发表于 2007-5-4 20:31:08

一日夫妻百日恩.

木子 发表于 2007-5-4 20:36:36

有的时候,我想如果比方反目成仇也是为了某种目的.
真得冷静下来,凡事全想开了.又何必尼?
毕竟相爱过!

紫色蔓陀罗 发表于 2007-5-4 20:44:43

慈悲的人,哎

天使没翅膀 发表于 2007-5-4 20:47:25

悲哀吗。嘿嘿从来不觉得悲哀。

再燃一支烟 发表于 2007-5-4 22:25:38

看来坛子里的人 对此都挺有经验啊

他摸我手 发表于 2007-5-4 22:34:28

呵呵

快乐鱼 发表于 2007-6-7 09:30:56

离婚, 安静的离去吧, 让我们静静的分开,让我们的心歇一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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