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 发表于 2007-5-11 09:45:17

真事儿

某人新置一车,然其好酒,常酒后驾车。其妻怒曰:汝若再喝酒开车,没收丫的车钥匙。遂不敢造次。
第一、二日相安无事。
至第三日,酒瘾难耐,与妻商量:吾不摸车,在家独饮如何?妻点点头曰:可。其甚是欢喜,遂下楼购薯片一筒,虾条一袋,拉罐啤酒一箱,边看电视边喝,至第十二罐,忽觉肚内翻江倒海,直奔茅厕,口吐莲花。。。。。。
子曰:三人行,必有吾师。I服了YOU
    郭德纲曰:见过没出息的,没见过你这没出息的


欲知此人是谁,索短信告之

冰冻的眼泪 发表于 2007-5-11 09:50:04

此人正是楼主吧~~~

三一 发表于 2007-5-11 09:50:59

我可没那境界,自个喝吐喽

红叶 发表于 2007-5-11 09:51:10

地球人全知道,这说的不就是你自己吗!!

黄华华 发表于 2007-5-11 09:54:42

自己喝吐了????

喝酒的最高境界啊

wwq.123456 发表于 2007-5-11 10:03:31

真是真事儿?

城市猎人 发表于 2007-5-11 10:33:28

高手 实在是高!

胖皮球妈妈 发表于 2007-5-11 10:41:58

江.南.雨 发表于 2007-5-11 13:27:16

三十一啦

三十一啦 发表于 2007-5-11 14:23:20

引用第9楼江南雨于05-11-2007 13:27发表的 :
三十一啦

绝对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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