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华华 发表于 2007-6-2 10:01:48

太牛了!自从郑州警车挂起这条幅,贼影皆无

郑州:警车挂起“飞车抢劫当场击毙”条幅(图)
2007年05月31日 11:28:41  来源:现代快报

2007年5月30日,郑州中原西路郑州与荥阳交界处,荥阳市公安局豫龙镇派出所民警持枪值勤,在警车上挂起“飞车抢劫当场击毙”红色条幅震慑不法分子,夏季是飞车抢劫的作案高发期,警方为了震慑不法分子在快速路上提前布岗预防。

豆子98 发表于 2007-6-2 10:07:33

够力度!!

冰冻的眼泪 发表于 2007-6-2 10:12:12

真能虎人~~~~~~~~~~~~~~

豆子98 发表于 2007-6-2 10:14:40

不识字的劫匪可倒霉了!

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7-6-2 10:26:03

比我在《法律在线》发的类似帖子早了一些

自由落体 发表于 2007-6-2 15:49:05

比飞车抢劫这种行为危害更大的咋办?

城市猎人 发表于 2007-6-2 15:56:15

哦 好厉害!

笑忘 发表于 2007-6-2 17:00:21

真是够厉害的

与我为伴 发表于 2007-6-2 17:02:23

还是怕死~

充满阳光 发表于 2007-6-3 15:10:21

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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