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7-6-6 07:40:02

宝坻法院四条措施保证刑事庭审安全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不因为基层法院人犯的罪行普遍较轻而忽视安全隐患的存在。

    二是规范履行职务的行为,严格执行《值庭规则》、《看管规则》、《押解规则》和《安全检查规则》,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因自身原因而造成的意外事件发生。

    三是配备必要的警力保障和完善的装备设施,在履行提押、值庭、看管等职务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应的规则配备警力,坚决杜绝一人多职现象的发生。

    四是做好对警用物资及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警车、手铐、网枪等设备随时处于待用状态,避免因保养不当,引发意外事故。

    来源:天津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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