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的原罪
中介本应该靠给客户提供服务和咨询来盈利,可现在虽然政策明令中介不的收房,不得吃差价和压房款,可由于很多买家和卖家没有及时的了解这些政策,在交易的过程当中总是被愚弄。对二手房价的一路高涨,不法中介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他们把户外的买卖房信息一揽到自己的门户下(在墙上,电线杆上,楼道里,见到买卖房屋的个人信息就撕下,然后和主家联系),号称扫楼,见着价格低的房价就冒充买房人低价收购,然后冒充卖房人高价卖出。中间不免又使出龌龊之伎俩。
一群刚刚走上社会的小孩子们,给封个房产经纪人的称呼就晕菜了,然后受店主的教唆和利诱,每日说着自相矛盾的话,来赚取那每月的几张大炒。业绩奖金也只能在梦中实现。经纪人们就这样做着挑战高薪的梦想,殊不知道老板高薪的诱饵一直在戏弄着你。
总会有人挑战社会制度的不完善,只不过有的人被人称颂,有的人背上了邪与恶的罪名。 呵呵,老兄也不用把中介说得这么龌龊吧.我以前也在中介做过,阴暗面都有,可是就中国目前的状况哪个行业没有阴暗面呢?就算是去外边电线杆上撕广告,不也得冒着30多度的高温在外面么?有的中介是不规范,可是也有很多中介给买卖双方都提供了方便,他们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给买卖双方提供了服务。中介押款暴露的是政府监管不力,而且违规操作的也不是所有中介嘛!
至于你谴责的低买高卖,我觉得更应该商榷了。商人嘛,追求利润是天性。哪类商业活动没有低进高出的行为?这是最基本的商业行为,自打有商人开始就这么做。怎么了?房子不是商品么?中介不是做生意么?
很多买卖房子的人做事也有不讲究的,动不动就跑单,让中介的辛勤劳动付之东流。这也是不对嘛!
老兄的最后一句我认为说得很好。事实就是如此,成者为王,败者为寇。 总会有人挑战社会制度的不完善,只不过有的人被人称颂,有的人背上了邪与恶的罪名。
楼上的兄弟,这句话你可没读懂。
给你提示一下:象天津的汇众,就背上了罪名。一位叫李刚的律师以“对多种口腔保健品进行违法认证”为由状告牙防组,就得到了称颂。
楼上的老兄,既然中介象你说的那样好,为何不继续干下去那? 呵呵,行业的好与坏不是用我是否从事来评判,而是应该由它的存在状况来判定。你说对不对? 从你的从业轨迹看,说明中国的房产中介及其政策是多么的延迟与落后。 呵呵,谢谢你同意我关于政府监管不力造成中介出问题的观点。 楼主说的太片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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