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7-6-20 07:16:57
水潭不是垃圾站
水潭不是垃圾站!发泄请到发泄专区!在水潭自己发帖发泄的都会被转入《发泄专区》,任何在他人主题下大量回复无意义的字符或表情的都会被删除并扣分。多次警告无效的会员会被短期禁言。
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7-6-20 07:23:54
今天早晨发现会员灵魂猪猪在椰林雨轩发表的《建议水滩帖子分类》中大量回复字母组合帖子,删除并通知多次后也拒不改正,仍然我行我素,为了让其停止,对其禁言1日。如果他本人提出改正,可以提前解除禁言。
桐桐妈妈
发表于 2007-6-20 07:36:39
版主英明
黄华华
发表于 2007-6-20 07:44:36
还真是,不能把水谭当垃圾站啊
感觉玉
发表于 2007-6-20 08:20:46
强烈支持。
宠儿
发表于 2007-6-20 10:55:52
支持
充满阳光
发表于 2007-6-21 15:10:28
支持!
101℃太阳
发表于 2007-6-22 09:47:23
支持!!!!!!!!!
cstlqmdkmuhb
发表于 2007-6-22 09:51:47
要泛滥啊!
天津商盟
发表于 2007-6-22 18:54:17
现在很象垃圾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