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行天下 发表于 2007-6-28 13:43:38

没人退了?好好找开发商理论理论吧!
买个房不容易!

傲雪 发表于 2007-7-19 00:04:21

按《物权法》规定:小院,顶层露台为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所有,
你被骗了。2007年10月1日之前你还有申诉的权利。努力吧,朋友

狼行天下 发表于 2007-7-19 07:09:18

回去 西一敖 习——西一敖 习《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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