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构成绑架罪还是抢劫罪
[案情]魏某(女)、李某、于某等六人预谋“搞钱”,将目标锁定为魏某认识的卖淫女娄某。2005年7月25日晚,由魏某出面将被害人娄某骗至魏某的暂住处,事先埋伏好的李某等五人用手铐将娄某强行铐住,并持刀以殴打和言语威胁的方式向娄某索要现金。娄某告知其暂住处有一张银行卡,并说出了密码。于某等二人从娄某的包中搜出钥匙,到娄的暂住处找到银行卡,并持卡从银行取出人民币2000元。后六人继续逼娄某交钱,娄某无奈先后三次给外地的亲友打电话,称其骑车将别人撞伤,急需用钱。三位亲友先后向娄某的银行卡汇入人民币7000元。魏某等在得到共计9000元赃款后,于次日下午2时将娄某释放。娄某前后被扣押15个小时。本案构成绑架罪还是抢劫罪? 感觉都有!! 是抢劫罪,绑架是应该要赎金吧? 觉得应该是抢劫罪!只有抢劫的过程。 当然是绑架了。 认为应当构成绑架罪 我的观点也是绑架罪~~~~~~~ 我认为应该是 抢劫罪.
本人认为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要区别是取得财产的途径不同.,抢劫罪是当场劫取受害人的财务,而绑架是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考虑,以勒索财物。
本案时劫取的受害人卡里的存款,并不是通过威胁受害人亲属或朋友取得的财务,故认定为抢劫罪。 抢劫呀,绑架与抢劫主要区别是对第三人的影响,本案中第三人不知道娄某要钱的真正目的,不应认定为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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