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指红为绿的色盲,到指鹿为马的社会思考
今日和讯博客老鲁写的一篇纯学术文章《颠倒色觉逻辑可能性如何导致哲学翻盘》,看完这篇文章我有些激动。因为老鲁的这个研究,我曾经也对此产生过很深的兴趣,而且十几年来都在思考这个问题。索性我把在老鲁文章中的回复干脆移植到自己的博客中来,作为一个专门的文章发表。例如,如果我们人类的祖先一开始把光谱里发高亮的光叫黑,把低亮的光叫白,那么这个社会的秩序也就会按照我们祖先既定的秩序来演绎。可以说,这是没有问题的。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出现了,所谓“正”与“反”,哪一个是客观的,哪一个是主观的?如果相对于某一个物质属性公认为正,那么怀疑或对立的及为反。但是如果人们一开始就把正的说成反的,那么反的就会成为正的。
可以肯定的是,光谱发出的某一波长的光在物质上本身是不会变化的,变化的是人在意识上的感觉,也就是外延发生了变化。绝大多数人认同对这一属性的描述,物质和意识就会高度的统一,这就是所谓的标准。颜色自然存在标准,但那是人为的描述,因此它是主观的意识对客观的现象的一种总结;一旦有人不能认同这一属性的描述,对立就会产生。
问题在于,即便是绝大多数人认定一个公认的标准作为某一属性的描述,也必然会出现个别的感觉上偏差和感知上的偏差。如果我们界定感觉偏差是器官性的,那么感知偏差无疑就是认识程度上的。
色盲的偏差是人体感觉器官导致的问题。如果他一出生,公认的红色在他脑海里呈现的是别人眼里的绿色,那么这和他感知上的认识程度无关,只和他的视觉细胞有关。当色盲患者买衣服时,面对红绿两件衣服对营业员说,给我拿一件绿色衣服,他就会发现这种视觉差别。
颜色的标准是需要主观描述的,那是对于多数人而言的。色盲的基因如果能高度遗传,那么未来社会中,最终光谱中发出所谓“红”的这一频率的波长,会被人们定义为“绿”的标准。但是,无论在外延上怎么变化,波长本身并没有任何改变!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色盲对红绿的视觉偏差,并不是由于认识程度产生了偏差的问题,而是视觉细胞在客观上产生的偏差。一旦色盲患者发现他要的绿色衣服被营业员拿成了红色,他最终会在今后的生活中强制自己的感受,把他眼里的红灯强制性的看成是行车信号,而绿灯则看成是停车信号。因为他并不认为自己视觉细胞带来的偏差,要让他颠覆整个社会公认的红绿标准。面对公众描述(标准),他是极端的少数人。
感知偏差就不同了,这种认识程度的偏差,其实就大量出现在我们面前。例如对蓝色和紫色的描述。因为光谱中蓝紫是相邻的,所以有些人对着紫色说蓝色,有些人对着蓝色说紫色。在这里,颜色的标准是专业的,而非流行的。在这里,主观上的认识偏差,就最容易产生非标准判断。究竟紫色中参杂了多少蓝和红,如果没有仪器是不能界定的。问题就出在这里!
感觉是什么?感觉是意识的,那意识是什么?是大脑的反映。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意识是器官的反映这本身是客观现象,但是意识对物质属性产生的外延是不断变化的,这才是主观反映。所以世界是物质的,这毫无疑问。但对似是而非的东西,认识的程度不同,结果也就不同。橙黄,这是一个很模糊的颜色,描述火红的太阳,实际上它跟接近橙黄,而橙黄则是红+黄,颜色的偏移,取决于两种色素的多寡,但必定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种现象反应在社会中,例如,腐败,在法律上界定为罚罪,那走后门呢?
讨论这一议题的社会意义在哪里呢?
很简单,掌握多数的认同,就是掌握了定义权和解释权。“指鹿为马”的人多了,“马”这个属性就会被描述为“鹿”,“鹿”就会变成“马”。但这还不是这个讨论的根本,因为如果最终“马”被公认为“鹿”,“鹿”被公认为“马”,那都是这场演绎的最终结果,这种结果其实是毫无意义的。最有意义的在于改变的这个过程,这个过程,是所有矛盾和对立的集中体现。走后门多了,腐败就是必然的。因为人们把人情作为一种生活原则甚至于标准。但是如果一面与腐败对立,一面坚持走后门,无非就是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的摇摆不定。这就要看谁掌握多数。
红黄蓝三原色不用琢磨,要琢磨的是紫色、橙色等临近色的认知和认可,才是这个社会最斑斓、最缤纷的色彩。
现实社会中,认知和认可,往往伴随着鲜血的流淌和肉体的消亡才能被统一起来。
写到这里,这篇文章研究的最终目标,似乎与老鲁的研究大相径庭了。 有一定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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