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在外单位的员工如何签合同?
向名位请教个问题,公司内有个别员工的关系在别的部门(如粮食局什么的),他们的养老保险也不在公司内,如果公司和他们签内部的劳动合同可以吗?因为他们本人是不愿意签的,公司是出于保障公司的利益吧,想和这部分人签定,那么应该签什么样的合同才有效呢? 现在关系在某部门但只是虚挂的这种情况很多,这个不影响本公司与其签劳动合同.
但公司最好了解一下所聘人员与原单位是如何约定的,是否存在限制性的约定,以防止给公司造成损失. 去劳动局问过了,回复是:用人单位和签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在没有劳动部门签章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像那些关系在外单位的人员,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再签劳动合同的。
可是这样一来双方的合法权益应该怎么维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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