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烟吐寂寞 发表于 2007-9-19 09:15:09

这样的"规定",您能接受吗?

华润超市,商品的品种还算是相对齐备,
可物品的标价,商家就玩起了花活.
超市的\"规定\"是商品的价格分单位的是四舍五入,
可他们物品的标价多数都是\"5\"的,无疑就是消费者就要付那\"5\"分的价格.
既然是\"四舍五入\"商家何必还要和消费者玩心理战呢?
干脆你的标价就直接进上去得了!
透过\"5\"分钱,本人拙见,那是欺骗,是对消费者利益的剥夺!
不知道大家的看法是怎么样的?

黄华华 发表于 2007-9-19 09:21:58

王八屁股------规定(龟腚)

少年的龙 发表于 2007-9-19 09:22:36

不能算是欺骗,人家明明白白的告诉你了\"四舍五入\",只不过人家没有四而已,玩了一个小游戏
给他暴光

冰冻的眼泪 发表于 2007-9-19 09:27:10

买的没有卖的精。。

少年的龙 发表于 2007-9-19 09:30:50

在交款前让收银小姐先给算算,如果过5分了,就丢掉点商品,让总价格不够5分,呵呵

nikita 发表于 2007-9-19 09:50:46

我还是喜欢有几分算几分,去年在天津上班,在家世界买东西,找的我满世界的零分前,现在它又要四舍五入,我那钱也没啥大用了~~~~~~~~

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7-9-19 09:54:31

  商场规定与法律违背是无效的,法律规定人民币的最小单位是分。顾客完全可以找商家索要零钱,如果不给就向工商局投诉,也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让他们彻底亏本!

水兰兰 发表于 2007-9-19 10:01:15

一天就那些零头就够多的了
装精 早晚有吃亏的时候

三一 发表于 2007-9-19 10:20:25

楼主心真细

云儿飘飘 发表于 2007-9-19 10:25:02

那点钱不值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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