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杨yang 发表于 2007-9-26 10:37:45

最高检负责人称赖昌星最快半年被引渡回国

据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消息,一半以上的中国外逃贪官都集中在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还有很多在英、法、德、荷等国家。这些国家中还没有任何一个和中国签署双边引渡条约,数百名中国贪官仍然在逃,数百亿资产也无法追回。

目前,我国与29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引渡条约,生效的21个,其中发达国家只有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在列;和日本的引渡条约协商正在进行。


“西方国家不和我们谈引渡条约的主要障碍之一是对我们保留死刑持有偏见,尽管我们一再申明死刑犯不引渡。”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同时他们对我们的司法审判程序也持有不必要的顾虑。”


他说引渡回来的嫌疑犯不可能受到酷刑,只会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接受审判,他们的人权会得到充分尊重。


近日,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已撤消了对“远华”案重要嫌犯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复核案的上诉,着手进行第二份遣返前风险评估。“新一轮评估结果很快就会出来。如果结果对我们有利,赖有可能在半年左右就被引渡回来;否则还需要一到两年时间,”这位负责人说。

快乐晓生 发表于 2007-9-26 10:44:24

真罗嗦,加拿大的司法真不行,一个案子托了好几年

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7-9-26 15:07:24

正义最终会实现!!!

晨阳晚月 发表于 2007-9-26 15:10:43

中国最有名的两个人 赖昌兴 李***!

狼哥 发表于 2007-9-26 15:19:02

正义?加拿大是在等他的钱花得差不多了再让他回来吧!

基督山伯爵 发表于 2007-9-26 15:33:19

引渡回来又有何用?!他是那么大的一个走私犯,回到中国享受天伦之乐?

苦藤119 发表于 2007-9-26 17:43:35

是吗?

诸葛清风 发表于 2007-9-26 20:35:52

引用第4楼狼哥于2007-09-26 15:19发表的 :
正义?加拿大是在等他的钱花得差不多了再让他回来吧!
赞同狼哥的观点.西方国家讲的是经济,只要能挣钱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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