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网站备案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根据国家法规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未经备案的组织或者个人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今年上半年细细产业部会同相关部委,在各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积极协助配合下,全国互联网站集中备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根据部相关技术部门提供的最新未备案网站搜集结果,发现又有大量通过基础电信运营商接入互联网的网站未办理备案手续。针对此紧急情况,要求你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按照《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节>的通告》(信部电501号)中相关规定,认真最好互联网站管理相关工作,认真贯彻部里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牢固树立“谁运营谁负责”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管理,切实承担起对直接和间接接入的网站客户的管理责任。
对网站备案管理工作在人力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在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运营单位设立专岗专职,负责网站备案。
12月15日前限期对所接入的未备案网站依法依规定完成紧急清理。
对紧急清理期限过后仍未大量未备案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运营单位,省级电信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对其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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