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天飞雪 发表于 2007-10-14 14:28:04

婚外恋造成的,是一中的老师.

飞杨yang 发表于 2007-10-15 10:50:14

因为案情还不清楚,所以无法从法律角度做详细说明.

但按现在所知,本案做案手段较残忍,情节比较恶劣,处罚上相对也会从重.但尚不清楚的是,被害人是如何致死的,在本案中其是否有过错及过错程度.这与定罪量刑密切相关.
等案情全部清楚后,再从法律角度做详细说明.

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小笨 发表于 2007-10-15 12:13:00

一中老师?

聂小倩 发表于 2007-10-15 12:19:24

4号杀的,8号破案了。掐死的

别惹虫子 发表于 2007-10-15 13:52:22

最恐怖的是那人就住在我以前家的附近,是我妈妈单位同事的前妻,孩子刚上大学,恐怖阿!

波斯猫 发表于 2007-10-15 14:50:14

虫子的舌头真溜,可以说绕口令了~~~

聂小倩 发表于 2007-10-15 20:09:57

醋溜虫子舌头

市场学 发表于 2007-10-15 20:13:03

引用第23楼三哥于10-15-2007 12:19发表的 :
4号杀的,8号破案了。掐死的

你是知情人?

侠客行 发表于 2007-10-15 20:19:41

现在这人都怎么了!

卷毛浪子 发表于 2007-10-15 20:56:32

引用第24楼牛肉凉面于10-15-2007 13:52发表的 :
最恐怖的是那人就住在我以前家的附近,是我妈妈单位同事的前妻,孩子刚上大学,恐怖阿!
那你妈妈也在县评剧团工作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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