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庆幸前女友被强奸(转载于TOM论坛,被骂众多啊)
我的还没来及被我破处的女朋友去年在她表姐的婚宴上让人下了药,在宾馆的房间里被强奸了,那人是市委副秘书长的发小,又是她爸的战友,她一直管他叫叔叔.事后,她说要报警,那人立马让公安局的把她爸给关起来了,告诉她要她保证守口如瓶才放人,否则叫全世界都知道她让人给奸了.一个有钱有势的强奸犯反过来一口咬定她这个刚毕业的研究生是个见钱眼开投怀送抱的女人,绝对象踩死蚂蚁一样简单.然后人家继续风光,她则成为众人指点的不要脸女人,所以,最后她还是选择沉默.当她告诉我的时候,我大哭了一场.强奸!我听到这个词就想吐,我觉得恶心!为什么我爱的女人要被强奸,我是学法律的啊,我爱的女人被她认识的人给强奸了!这对我来说是多么大的嘲讽啊!
我坚决的作了决定-----分手.因为我知道我和她在一起是不会有好日子过的,我宁愿她是个傍大款的女人,因为傍大款是价值观扭曲的问题,是人生目标偏失的问题,一旦离婚了,算是迷途知返,没什么很大的人格缺陷,也不会有很严重的生活后遗症,而强奸则完全不同,我看过很多案例,大多数女人在遭受强奸后都选择沉默或者破罐子破摔,甚至也有很多嫁给了强奸自己的人。根据一些这方面的调查和研究,遭受强奸后选择沉默的女人,一般心理上都会有极大的阴影,这个阴影也会影响她一辈子,所以被强奸的女人从理论上来说,心理都不会健康,人格会发生分裂,精神会出现缺陷,甚至人格会变得不健全,这对家庭,孩子都是很大的危机和潜在的杀手。这样建立的家庭不会幸福,不会长久,会有很大的隐患,终究会是悲剧。而被强奸后选择沉默不用法律手段来惩罚凶手的女人,可想而知,性格更糟糕.
强奸,这个词,作为我学法律的来说,几乎是最痛恨的字眼。我认为审理强奸案的时候站在被告席上的应该是被强奸的女人,而不是强奸犯,因为被强奸的女人,特别是被熟人强奸的女人肯定有自身的原因,要么是给别人造成色情的错觉,要么是平时生活太随便。她没有性暗示,别人会误会么?周围那么多女的,怎么偏偏是她?她自己本身穿着打扮,为人处事肯定不检点.所以被人强奸比那些卖淫的还不如!脏,脏透了,从身体,到心理,到人格,到灵魂都污浊不堪!那些强奸犯也比被人强奸的女人干净些!
当时我先是买好了火车票,然后在电话里把上面的话给她讲了,紧接着就挂电话换电话卡,上火车回上海.分手的整个过程又干脆又顺利.现在我已经结婚了,是在跟她分手的半年后,现在的妻子才配算得上是我的初恋,她就象一张白纸没有污点. 至于前女友,听说现在已经被关在疯人院了.现在我真有点庆幸她被强奸,否则我怎能这么快认清她的真面目呢?
我在这里奉劝所有的人,如果你不象婚姻不幸的话,就别和被强奸的女人在一起,分手时要坚决干脆,不留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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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系转载,这篇文章也曾得网络的争论不断。。。。看来,社会公德还是讨伐的多。。 呵呵 呵呵 呵呵 什么意思啊! 精神受刺激了,呵呵 呵呵 以前看了许多楼主拍的西藏的片子,很欣赏你,
但现在看你写的这篇文章,真让我有点不敢恭维你! 呵呵``我想我会支持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