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雪寻梅
发表于 2007-11-21 10:32:40
这就是我经常跟家里人买方做工作时讲的道理,攒钱永远赶不上涨价,所以大家要看开,必要的时候周转一下也未尝不是好事,把省下来的钱付亲朋好友利息都不错啊。
五星浪子
发表于 2007-11-21 11:22:24
我也因钱的问题错过了一些非常好的机会,2002年,我们这儿房价最高的1500元,因钱只够一半,当时没买,今年涨到了3100元。好在2004年痛下决心,以不足1700元买了一处,现在借款还完了,算算赚了不少。该出手时就出手,否则后悔啊。
阳光灿烂
发表于 2007-11-21 11:43:22
那就想办法让自己的收入高过房价的涨幅。
清风笑
发表于 2007-12-7 12:51:45
唉,说得太对了
享受阳光
发表于 2007-12-7 15:55:27
引用第3楼洋洋洒洒于11-15-2007 13:22发表的 :
记得有个故事,中国老太太在临死前才买上房而外国老太太在去世前才还清贷款。消费的观念不同形成了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
那是个美国的老太太,国人和外过人的消费观念是不同,但国情相同吗。美国的保障制度是相当完善的,即使没有一分钱,政府是给提供保障的,中国行吗?没有钱了,就成为乞丐了
zp1983
发表于 2007-12-11 13:56:36
老百姓被忽悠了!
basten
发表于 2007-12-12 10:08:58
只能说选择性上有些不明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