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专家:炒股赔钱应退税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郭庆旺认为,股票所得,转让所得需要从整体上来考虑,考虑它的公平问题,如果你有亏损了,那可以往前追溯,退税,也可以往后延期。北京律师协会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朝晖认为,这次税务总局发布新的申报制度,而不少股民和卖房者不愿主动申报,其实和这项新制度的相关设计有很大的关系,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国税总局的这一新的申报制度,在内容上有很多地方是值得商榷的。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周汉华看来,在目前无法准确核定炒股和买房收入的前提下,就出台相关政策,实际上会成为一纸空文,甚至会造成负面效果。
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从这张新版表格上,我们可以看到,在财产转让所得一项中,特别增加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两个申报事项,从2008年1月1日起,高收入者申报个税的时候,要在这两栏里面,明确填写自己炒股和卖房的收入。
这个事情还得从媒婆制定的漂亮的招股说明书说起……
而在此之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的高收入人群,绝大多数是工资性收入和劳务收入超过十二万的人,那么,现在炒股和卖房的收入超过了十二万的人群,是不是也必须要向税务部门申报呢?如果不申报,他们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就在这两天,北京市对逾期没有申报个税的高收入人群开出了首批罚单,北京市顺义地税局对当地24名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每人罚了200元。那么,从明年开始,炒股和卖房收入超过十二万元的人不申报的话,是否也会面临类似的处罚呢?我们的记者一早也赶到了开出罚单的北京顺义地税局。
记者:“我的身后是北京市顺义区地方税务局,从11月7日开始,顺义区地税局陆续对24名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而逾期未自行纳税申报的个人依法进行了罚款,每人罚款200元。”
此次处罚是北京市对逾期申报个税者开出的首批罚单,但对于处罚的细节,顺义区地税局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记者了解到,这24人中有6人2006年度收入超过了30万元,最高达38万元,其他18人2006年度收入在12万元至30万元不等,他们以企业高管为主,涉及物流企业、航空公司及高校外籍教师等行业,其中,既有20多岁的年轻人,也有50多岁的中年人,年龄跨度较大,地税部门对上述未申报行为的罚款额均为200元。
记者:“而对于国税总局做出的对投资股票和房产年收入超过12万的个人自行申报的规定,他们表示还没有接到上级的通知,对于逾期没有申报的个人如何进行处罚,他们也表示不清楚。”
看来,对于新的申报制度如何落实,税务部门还没有做好准备,不过,税务局告诉记者,依照新修改的申报表,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在明年1月1日之后,只是申报并不需要纳税,税务部门也只是掌握这部分的收入情况,对普通纳税人来说,多填写这两个数字意味着什么?现在要求申报是为今后的征税做准备吗? 这也是利好吗 我怎么没理解,还得仔细看看 看了,长知识 引用第3楼雪朦胧于11-17-2007 19:35发表的 :
看了,长知识
希望你的感情有所收获
财富也有所增长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