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rishie 发表于 2007-11-26 09:39:50

丈夫拒绝手术签字致妻死亡,涉嫌“过失杀人”?

本文标题中的误用词语,仅为引起注意,不代表本人观点。

在这一事件中,媒体不仅对当事人步步紧逼,仿佛不再死一人不痛快一样;而且所报道的内容也是有恶意炒作的嫌疑,比如有一篇题为《死者生前曾是大学生》,而报道却与题目相关不大。有时候,是媒体在把信息告知我们的时候,也把生活弄得越来越复杂。

然而不论如何,在这个事件中,我们可见到的主要事实就是以下这样的(文中:丈夫=家属=肖志军)
   ■16:00:妻子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她的呼吸、心脏处于衰竭状态,胎心正常
■16:20:孕妇心衰加剧,需要手术。院方立即准备好手术室,并叫来了麻醉师。
■16:30:家属拒绝,并签“拒绝剖腹产手术生孩子,后果自负”。医院当即上报朝阳医院、区卫生局、市卫生局。
■16:40:再次说服家属,遭拒绝。
■16:45:患者出现呼吸困难,心率145次,血氧下降,意识模糊。
■17:00:血氧继续下降。胎心未闻及。再与家属交代病情。
■17:05:家属拒签。
■17:15:患者烦躁,意识不清,瞳孔对光反应迟钝。医生立即联系手术室,准备就地剖宫,家属拒签。
■17:30:患者心率为0,血压测不出,立即心肺复苏。
■17:47:上呼吸机。患者家属仍然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
■18:00:医生强烈要求给患者实施剖宫手术,但家属拒绝。
■18:24:胎儿彩超未见胎心搏动,考虑胎死宫内。
■18:55:心跳再次停止,抢救后不能恢复自主呼吸。
■19:25:孕妇心电图呈直线。

看过之后,您对肖志军的行为持什么看法呢?

http://news.qq.com/a/20071123/001672.htm

jinlun001 发表于 2007-11-26 09:49:08

丈夫该杀

红梅傲雪 发表于 2007-11-26 10:08:57

先给他两个大耳光,再踹他两脚,打到他吐血,也不解气。

管儿 发表于 2007-11-26 21:28:35

我的美文转载也有这个

黄牌罚下 发表于 2007-11-27 07:33:11

丈夫不是人!!!!

晴朗:-) 发表于 2007-11-27 08:56:43

这个男人素质低!昨晚我看中央新闻了,这个死者的母亲哭着说这个男人是猪头,不相信医生的话.我看这新闻估计这个男的脑子有点问题,记者采访他还说大夫脱他老婆衣服,有男医生是绝对不行的,这样做是不可以的. 还怨大夫为什么不先给做手术,做好了会感谢大夫的.国家法律规定没有病人家属的签字是不允许做任何手术的.肖志军可悲!

伊人独酌 发表于 2007-11-27 09:16:24

真是愚蠢到极点!

正义 发表于 2007-11-27 09:57:36

林子大了,啥鸟都有!

淡淡人生 发表于 2007-11-27 11:11:19

http://www.ibaodi.com/bbs/read-htm-tid-97765-fpage-4.html

づ乞 发表于 2007-11-27 11:22:14

1111111111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丈夫拒绝手术签字致妻死亡,涉嫌“过失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