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2次会议 日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连元主持召开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子堂、王素艳、吴红专、张志友、陈秀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并就此开展了专题询问。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就我区食品安全的有关问题进行提问,相关部门负责人当场一一作出回答。会议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抓好相关问题的解决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我区食品安全有序可控,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力推进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确保全年计划圆满完成。要科学统筹好引进落地型企业和注册型企业的关系,不断增强发展后劲,扩大经济总量。要严格预算管理,坚持依法理财,积极培植税源财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开展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区法院要根据当前的新情况、新任务,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着力提升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美丽宝坻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区长李森阳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接受马长泽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宝坻区2014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相应决议;听取了关于列席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情况的书面汇报。 区政府副区长芮永玲,区法院院长戚忠东,区检察院检察长吉树海,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人大街工委主任或办公室主任、镇人大主席,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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