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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表示不承担地震风险 央行正研究按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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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8 10: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报讯 (记者 乔倩倩) 地震导致房子倒塌,贷款买房的人可能还要背负欠款。昨日,记者就震毁房屋的房贷是否需要照常偿还等问题采访银行业人士,他们普遍表示银行并不承担地震风险,按照正常程序银行有权追回贷款,但考虑到此次地震危害巨大性,如果银监会有新的优惠政策出台,银行会按照政策来操作,目前房贷政策还没有任何变化。



借款人仍有还款责任

地震后房屋贷款究竟应该由谁来埋单?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欣表示,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除了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外,还要签订房屋抵押合同,这两份合同属于主从关系,虽然因为地震导致房屋标的物灭失,从而导致房屋抵押合同终止,但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借款人仍要承担还款责任。不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本来就存在交易风险,如果房屋倒塌,借款人也已死亡,假如留有遗产,银行可以要求其遗产继承人还款,没有遗产或者借款人虽然生还,但已无力还款,对于银行来说就是交易风险。

风险可转嫁保险公司

银行业人士认为,对于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借款人可以通过投保房贷险转移。但由于风险较大,目前基本房贷险并未将地震列为理赔范围。平安保险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基本房贷险一般不保地震,主要保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条款列明的13种自然灾害,但有的保单会将地震险列为拓展条款。目前,中行、工行等中资银行 房贷投保的主要为基本条款,即将地震列为除外责任,但东亚、恒生等外资银行 房贷投保一般会扩展震条款。

他说,如果将地震列为拓展条款,通过对房屋损失情况鉴定,一般会按照标的金额的80%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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