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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回应黑屏事件:维权方式应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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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8 18: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20日开始的“微软黑屏”事件引发的社会各界讨论正在不断升温。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昨天表示:“维权也要注意方式。”
昨天在“2008年国际版权论坛”上,阎晓宏接受媒体采访时,就“微软黑屏”事件作出了中国官方的首次正面回应。他表示,国家版权局对著作权人正当维护权利的行为予以支持,但是“维权也要注意方式”,微软是否应采用这种方式值得商榷。
微软此前宣布,从10月20日起推行“正版软件增值计划”,使用盗版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软件的用户如果不同意加入这项计划,他们的电脑桌面背景每60分钟就将变黑一次。23日,微软公司发表关于“正版增值计划”的公开信,称该计划是全球性的,并非只针对中国市场。
“这次黑屏事件的行动是由微软发起的,其行动应当合法化,”阎晓宏告诉媒体,国家版权局很关注此事,也关注各方面的反应,同时也了解了微软的相关情况。他表示,维权的措施需要恰当,“不应过分。”
阎晓宏表示,其实该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和微软的价格政策有关,“它没有考虑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对价格的承受能力不同于发达国家,所以微软应该考虑对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价格。”
同一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迈克尔-凯普林格尔在上述论坛上答记者问时表示,该组织尚未收到关于“微软黑屏”事件的任何报告,所以“不方便作任何评论”。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8 18: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应过分 [s: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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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8 19: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过分的?你盗窃了别人的东西,还不准别人有措施了!这是个版权局长该说的话吗?真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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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9 00: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jason于10-28-2008 19:28发表的:
有什么过分的?你盗窃了别人的东西,还不准别人有措施了!这是个版权局长该说的话吗?真无耻!

你大半夜半路搭车,20元的路程要你200元,你感觉如何?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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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9 00: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s:124][s:124] [s: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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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9 00: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嘴巴子抽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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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08:43:20 | 显示全部楼层
[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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