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我要加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29|回复: 3

领导看望承诺报销医疗费 低保户过度激动猝死 法院判决医院赔偿9万元(zt)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5-7 14: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庆一低保朱某户因病住院,所在社区领导前来看望,承诺帮助报销部分医疗费。低保户听后非常激动,因血压升高导致主动脉破裂而死亡。

法院认为,医院在已发现朱某患有高血压的情况下,没有告知朱某应控制情绪,判决医院赔偿9万余元。


低保户因病住院,所在社区领导前来看望,承诺帮助报销部分医疗费。低保户听后非常激动,因血压升高导致主动脉破裂而死亡。近日,北碚区法院以医院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等为由,判决医院赔偿9万余元。

北碚的朱某是低保人员,年逾五旬的他有高血压、冠心病、胃出血等病史,长期住院治疗。2007年11月的一天晚上,他突然不适,被医生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胃炎、胃出血。两天后,他仍感到头疼、乏力等,继续在医院输液治疗。当晚,他所在社区的领导来到医院探望。嘘寒问暖之后,领导赠送了一笔慰问金给他,叮嘱他好好养病,还承诺由社区为他报销部分医疗费用。朱某听后情绪非常激动,并流下了眼泪。

社区领导离开病房不到十分钟,朱某的病情突然加重,出现严重的头昏、乏力、心慌、胸闷等不适症状,经抢救无效而死亡。尸检的结果为:主动脉破裂、出血导致急性心包填塞死亡。

朱某死后,家属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的死亡,首先是因为自身疾病。其次是受外界因素影响而出现情绪激动,最后导致主动脉血管破裂死亡。因此,朱某自身应负主要责任。医院在对朱某进行治疗时,已经发现朱某患有高血压、冠心病,但没有告知朱某应控制情绪等注意事项,而且,治疗中医院一直没有给朱某用降压药,应属用药不够规范。所以,医院应该承担降压不力的责任。

重庆晚报
发表于 2009-5-7 14: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世事难料呀,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5-7 14: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呀,咱们以后还要更细致的管病人
我想到美国塑料袋上都印着:请勿套在头上,以免窒息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9 22: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乐极生悲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爱宝坻社区 ( 津ICP备2026002574号 )

GMT+8, 2026-4-12 13:54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