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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5 13: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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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在这里,我和大家展开了一次辩论,非常感谢各位的积极参与。
几千年来,老师都是一个备受人尊重的职业,古语中尊称老师为“先生”,可见其地位之高。但那个特殊的年代,给老师们带来严重的伤害,老师已经成为一个弱势群体,所以国家要用法律来维护老师们的利益。
就老师们的贡献而言,确不可以用数字衡量,也与其他行业没有可比性,所谓“绩效工资”,并不适合教师。对一个优秀的教师,给多少钱都不为过。但任何事情的发展都受客观环境的制约,或许,现在我们的意识、经济等各方面还不发达吧,很多问题还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但我们应当信任党和政府,信任我们的国家一定能够解决这些问题,让我们的老师们劳有所报,苦有所偿。
这是一个辩论,引起这场辩论的目的不是为了什么结果,如果能够促进老师们对公务员的了解,或能过让老师们有所发泄,这也就达到了目的。我个人认为,每一行有每一行的辛苦。没有在行内,不知其滋味。
我希望老师们把教书育人不仅当做一个职业,更当做一个事业。因为老师们面对的不是产品,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一个个等待着塑造思想灵魂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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