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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与公务员的工作量
2010年03月05日12:12光明网刘植荣我要评论(231) 字号:T|T
按照法律,职工每天工作8小时,超过8小时的享受150%的加班工资;每周工作5天,在双休日工作的享受200%的加班工资;每年享受11天的法定假日,在法定假日工作的享受300%的加班工资;根据工龄,每年享受10—15天的法定带薪休假,在休假期间工作的享受300%的加班工资。
职工每年的正常工作时间平均是237天,即1896个小时。如果民工全年只放春节假,每天工作10个小时,在237天的正常工作日加班时间为474个小时,加班时间按150%计发工资,相当于正常工作711个小时,也就是89天。104个双休日工作1040个小时,加班时间按200%计发工资,相当于正常工作2080个小时,也就是260天。除春节3天假外有8个法定假日工作80个小时,加班按300%计发工资,相当于正常工作240个小时,也就是30天。个人带薪年假平均为13天,共130个小时,加班按300%计发工资,相当于正常工作390个小时,也就是49天。通过计算,民工每年的工作量折合法定正常工作时间是665天,是正常工作量的281%,也就是说,农民工一年的工作量几乎是公务员三年的工作量!
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为2436元,比上年增长17.2%,公务员平均工资是33869元,平均每月2822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去年农民工月平均工资在1400元左右。要知道,这是农民工付出3倍于正常劳动时间的所得,按正常劳动时间计算,农民工的月工资仅498元,公务员工资是民工的5.7倍。
[责任编辑:yanweili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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