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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网站发布公告称,近日,SFDA在互联网监测中发现,部分网站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和销售信息,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经核实,13家违法网站(见下)通过使用绝对化、承诺性的语言,对产品疗效进行虚假宣传。SFDA已依法将违法网站移送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SFDA提醒消费者:未经审批擅自销售的药品均为假药。“易瑞沙”为药品“吉非替尼片”的商品名,目前已批准上市 “吉非替尼片”的注册证号为国药准字J20070047、H20090759、H20090760、国药准字J20100014,详细信息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通过互联网向个人销售药品,必须经过SFDA部门审批,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必须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编号。未经批准网上销售药品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公众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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