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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为一夜情买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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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4 19: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月23日,有一篇报道,主标题为“私生子索要抚养费获法院支持”,副标题是“韶关男子不得不为一夜情买单”说的是6年前发生的一夜情让韶关的刘某成为这宗抚养费纠纷的被告。

法院审理认为,这名5岁的小孩作为刘某的非婚生子,理应承担小孩自出生地以来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小孩能独立生活为止。判决如下:刘某每年1月10日前付给小孩当年生活费4800元,至小孩独立生活为止;小孩的医疗费和教育费,凭有效单据由刘某报销50%;刘某一次性付给小孩自2001年5月至2006年12月的生活费2.72万元。他将要为“一夜情”付出10多万元以上。

“一夜情”其实并不含有情的成份,一般是成年男女一见倾心,是相互产生了爱慕还没有产生感情时,经不住怦然心动而偶然发生的。是当事的两个人省去了感情培养的程序,单刀直入直奔主题的那一种。他们往往只图在一起玩的高兴,根本不会考虑到什么责任、感情和由此而产生的什么后果。特别是有了网络的QQ聊天以后,人们有更多的机会在网上发生艳遇,撞出两性暧昧的火花,然后相约完成“一夜情”。还有那些在网络上虚拟结婚的,发生“一夜情”的机会更多。据有关资料显示:在网婚中发生“一夜情”的要占网婚总人数的53%。这些“一夜情”,弄不好也会给自己的婚姻、家庭、社会带来一些不安定的因素。

发生“一夜情”以后,往往受伤最大的是女方,她们有可能受到父母亲的责打,受到社会的嘲讽,受到丈夫的轻视,甚至因此而终身不能出嫁,孤身抚育私生子。她们要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经济压力。有人总结:很多男人会因为没有同某某女人发生两性关系而后悔,很多女人是因为同某某男人发生了两性关系而后悔。这个总结,进一步论证了上述说法。

发生“一夜情”以后,也有会使一些的男士吃亏的情况发生。除了上述讲的案例外,我还在互联网上看到,武汉有一名男士,他与一名婚前的女青年发生了“一夜情”,事后让她的丈夫知道了此事,她的丈夫让这名男士出面请客,经常向他索要钱物,他自知理亏,只好满足她丈夫的一切要求。先后付她丈夫付出24万元以后,还逼着这名男士向她的丈夫写下19万元的欠条。被这样没完没了的无休止地勒索下去,这名男士也受不了,最后选择了报警。

“一夜情”并不是什么性解放,性自由。“一夜情”的背后往往还与违法犯罪联系在一起。社会上还有人专门利用“一夜情”来行骗,有的行骗男人,将自己帅气的照片发在QQ页面或论坛上,勾引女性上当。当他窃色后,趁女性上卫生间的时候再从女性坤包里盗窃钱物。这时候,爱害的她明知上当和被窃,却不敢报警。有的诈骗团伙,利用青年漂亮的女青年做诱饵,勾引一些人去上当,结果是“一夜情”没有发生,自己身上的财物被早已经等待一旁的同伙洗劫一空,男士被讹诈后,同样也不敢报警。

由此看来,“一夜情”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它偏离传统道德观,背离了真、善、美。它给当事的人们带来片刻的欢娱以后,其后患却是无穷的。如果你还是一个正常人,或者并不是很富有,如果产生了想体验“一夜情”的想法,就必须事先思考一下:你有能力为“一夜情”买单吗?如果没有这种能力,那还是洁身自好地去做一个本份人吧,一般人还是不要淌这种“一夜情”浑水、做这种有损道德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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