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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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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9 21: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法律上,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因此而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方式,也是完全不同.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这些单位必须依法成立,也就是说得有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成立的手续.而雇佣关系是指雇佣方不是企业,也不是依法成立的经济组织,例如雇佣保姆,帮工,没有合法执照的建设工程队所雇的工人等等.因劳动关而发生的人身侵害赔偿案件由劳动法进行调整,可构成工伤.工亡等,并依劳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获得赔偿.而雇佣关系民法进行调整,并依民法通则及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进行处理并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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