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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普法网北京12月18日讯 记者陈晶晶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06年北京四校财税法论坛暨海峡两岸研究生财税法学术研讨会上获悉,备受关注的税收基本法立法工作已迈出实质性的一步。由全国近百名财税法学者参与起草的专家稿第一稿本月底前将正式提交全国人大财经委,不过专家稿名称已改为税收通则法。
据本次研讨会的组织者、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施正文教授介绍,名称的改变意味着这部税收领域基本大法定位的转变,税收通则法的内容将涵盖税收基本原则、税收基本制度和一般征纳规则,主要解决税收活动中的基本问题、共同问题和综合性问题,具有较强的操作性,税收法典化由此迈出关键一步。
专家稿共分9章368条,约五万字。作为专家稿起草组秘书长,施正文教授表示,这是全国人大财经委历史上首次委托学者而非国务院相关部门来起草法律,全国人大财经委将积极借鉴专家稿的基本框架和主要条款,并最终形成税收通则法送审稿。他预计,税收通则法肯定会列入下一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并且是下一届全国人大的重点立法项目,送审稿最快有望在2008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了解,早在1988年有关部门就提出过税收基本法的制定,该法也曾在八届全国人大和十届全国人大两次列入立法规划,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分别起草了草案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年,这两份草案已分别讨论至第四稿和第六稿,但此后因故停滞。
2004年3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成立了税收基本法起草组,重新启动立法工作。今年9月,全国人大财经委正式委托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担任专家稿起草组组长,刘剑文教授随后组建了由全国八所高校牵头、百名学者参与的起草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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