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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81岁的老汉齐某因家庭琐事将儿子杀死,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了公诉。4月3日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2月11日17时许,被告人齐某在自己家中,因琐事持刀将其儿子扎死。经法医鉴定,儿子系被锐器(片刀类)刺击左颈部,造成左侧颈静脉、左锁骨下动脉、左肺上叶破裂,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同日被告人齐某投案自首。
由于年事已高,齐某在法警的搀扶下,步履蹒跚地来到了法庭。在法官的讯问下,齐某说,他原本是儿童医院的退休干部。自己的小儿子50多岁,早年离婚,下岗后,回家跟他住在了一起。据齐某说,他的小儿子有精神病,平日里小儿子给他做饭、洗衣服,买早点,但一喝了酒就变了个人似的,总是对他又打又骂。案发当天,两人吃饭的时候,儿子和他都喝了点酒,小儿子喝了半斤,齐某喝了也有二两,两人都有点喝多了。儿子酒后又开始骂他,说他偏向老二,齐某特别生气,拿个墩布把打了儿子肩膀几下,没想到儿子不但不说软话,反而还对齐某又踢又打。齐某一气之下就顺手抄起了水果刀,扎在了儿子的喉咙上。儿子当时便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齐某见状也害了怕,于是便向公安机关投了案。
今天,当齐某看见自己的二儿子也坐在旁听席上的时候,不禁老泪纵横。法官问他有什么为自己辩护的,齐某低下头说:“没有,我认罪,我认罪……”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齐某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人齐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丰台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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