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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人间过客

制定见死不救罪    您是支持还是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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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7 11: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罪与非罪是有一定界限的,如果上升到刑罚罪名,一定有一个界定,因此,不能一概而论,达到一定情节才能构成刑事犯罪.此外,中国现在社会的道德水准已经低到一定程度,设此罪名有助于改善社会风气.因此,我持支持态度!
发表于 2007-4-27 11: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飞杨yang于04-27-2007 11:29发表的 :
罪与非罪是有一定界限的,如果上升到刑罚罪名,一定有一个界定,因此,不能一概而论,达到一定情节才能构成刑事犯罪.此外,中国现在社会的道德水准已经低到一定程度,设此罪名有助于改善社会风气.因此,我持支持态度!

改善社会风气靠这个只能越来越差。记住,保全自己,保护自己不受伤害,也是公民的权力!
澳大利亚警方对百姓的说法是:抢钱的,给他,完了报警,损失由保险公司赔给你,罪犯由警察来抓,那不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赖宁好不,为了集体财产,死了,现在呢?改说法了吧,要保护少年儿童,不让儿童参与这种危险活动。现在还号召学习么?

以后的法律慢慢的朝着保护人的方向发展了,以人为本。不可能制定这个的。

道德水准是怎么造成的?上层建筑靠经济基础,这么些年,人们闷头去营生、赚钱,怕没饭吃,升斗小民那,谁不希望平安?平安是福,这是传统,大家都认可。什么是社会道德水准,你别急,人的素质会慢慢提升的,人毕竟不是动物,要靠饲养业来管束,人会反思的,只要国家一直加大打击恶势力,把黑社会什么的都端了,狠狠的惩治,剩下一星半点的个人作恶行为,你看看,敢管闲事的人多了去了。

几位都是职业法律工作者,当务之急要提升的是什么?究竟社会安宁的责任主要是在谁?

你你我我他她大家都是普通老百姓,有几个真坏人?矛盾太多了,社会不就是在一次次矛盾中变迁、进步么?
发表于 2007-4-27 11: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投票,在这里投支持与反对没作用的。
发表于 2007-5-3 03: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说,有一个人落水了,旁边围了一大圈人,都会游泳。
那么,到底是离落水者多远的距离才应该承担救助责任呢?
10米?10.5米?10.53米?
发表于 2007-5-5 12: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道德日渐伦丧的社会,再严酷的法律也唤不回人们的良知!
发表于 2007-5-6 19: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反对,这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不能用法律来解决。运用法律手段来提高道德风尚我觉得还真有些悲哀。
发表于 2007-5-7 08: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见死不救罪。公民没有义务,这是政府的义务。没义务当然也鼓励见死不救。
但我认为应该为见义勇为者立法奖励。这才是关键。
发表于 2007-5-7 12:2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反对。

救不好,还要负民事责任呢,不救的话难道要负刑事责任 [s:13]
发表于 2007-5-8 15: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一下!!
发表于 2007-5-10 18: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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