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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5 20: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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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司机凭啥限制我自由?
“车上很多乘客都是上班一族,大家都赶着上班,五分钟后,车上有乘客就开始鼓噪起来。”有些人说,这又不关他的事,手机又不是他偷的,凭什么让他在这里等。甚至有人拨打了41路车所属的一汽公司投诉电话。30分钟后,警察终于到场,在了解情况后,将该名报警乘客带走调查,其他乘客才得以坐车赶去上班。
一汽:应以大多数乘客利益为重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一名一汽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该公车司机做法有失误,在遇到乘客手机丢失的情况下,司机是有义务协助受害乘客报警,并协助警方调查的。但是总的来说,该司机还是应该以服务大多数乘客为重,要尊重大多数乘客的利益。如果司机要协助警察调查,可以留在当地等候,车上乘客可以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当需要其他乘客留下协助警方工作,则首先需要征得该乘客同意。
其他公交车公司:司机应该关门
昨天下午4时15分至4时40分,记者先后致电二汽公司、三汽公司与电车公司。三家公交公司工作人员一致表示:司机应该关上车门。
二汽公司工作人员承认,“很多问题都要灵活处理,这种情形司机的确很难做。”她表示,司机报警后,事情上升为治安事件,司机也有责任维持现场秩序,这时“乘客最好不要下车,等警察到来。”三汽、电车公司工作人员回答都十分坚定:报警后,司机肯定不可以开车门!
律师:乘客不能影响犯罪处理
“自由应有限度。市民所处的公共场合发生犯罪了,市民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合邦律师事务所黄志威律师说,不能因为自己可能受损失(比如耽误时间),而影响对犯罪的处理。“公民对于轻微的损失应该有承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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