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我要加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69|回复: 8

倒车反复碾轧老人  肇事司机被判刑三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6-8 06: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于在居民小区内倒车时撞倒老人又反复碾轧造成被害人死亡,浙江台州司机赵小程日前被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6年4月4日上午,被告人赵小程驾驶J2D225帕萨特轿车在黄岩西城双江小区内倒车时,车尾碰倒老年妇女陈某,碾轧陈某身体后向前行驶,又向后倒车,反复多次碾轧陈某身体,造成陈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上午死亡。案发后,被告人赵小程在现场打电话报警。现场情形被小区内的监控探头拍摄记录。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罪名成立。按照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以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前赵小程已经一次性支付给受害人家属55万赔偿金,受害人家属已经撤回对本案的民事赔偿部分。 虽然法庭采纳了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意见,但对于辩护人提出的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意见,法庭并没有采纳。


    新闻来源: 新华社  作者: 方列
 楼主| 发表于 2007-6-8 06: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资料链接

                              五次碾压老太惨死  是否过失引争议

    事故尚无定论 肇事司机突然失踪

    台州警方已办好刑拘手续 并在全国范围内通缉

    4月4日上午8点40分左右,台州市黄岩区双江丹桂花苑小区发生了一幕惨剧,64岁的小区居民陈冬香老人散步时,在离小区门口约5米的地方,突然被一辆正在飞快倒车的白色“帕萨特”轿车撞倒,送医院后死亡。而小区监控录像清晰显示,“帕萨特”反复碾轧了老人五次。

    据了解,肇事司机赵小程是黄岩区沙埠镇人,42岁,做生意,2005年2月取得驾驶证。据他交代,当时是去小区看朋友,没喝酒,也不知道撞的是人。由于这起交通事故特殊,交警和刑警一起介入调查(详见都市快报昨日报道)。

    交警和刑警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

    6日,黄岩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黄道俭说,肇事司机赵小程在交警队第一次做笔录时,说自己以为倒车时撞的是垃圾桶,不知道撞的是人。当时,他们没有得到小区监控录像资料,因此只作为普通交通事故处理,赵小程在交了8万元押金后就离开了交警队。

    当天下午,警方看到家属提供的录像资料后,觉得案件性质有可能变了,马上通知赵小程。赵来了后,看到很多家属在,就溜出去了。

    当天下午4时,交警拨通赵小程的手机,让他来核实情况,赵答应4点半来交警队,但后来却一直没现身。赵的手机也一直关机,消失了。交警表示,已去过赵家但没找到,村干部和家人反映,赵小程外出未归。

    目前,仍没有赵小程的去向。警方表示,虽然怀疑涉嫌故意杀人,但没有跟赵进一步核实,暂时还无法定性,最终要根据调查取证后才能得出结论。

    交警和刑警已组成专案组对本案进行调查,目前已办好对赵小程的刑事拘留手续,并通过公安网在全国范围内通缉他。

    倒车时速度很快

    发生事故的小区内,只有惟一一条进出小区的通道。经办交警分析认为,肇事司机倒车速度太快,撞人后还继续开,说明在操作和判断上都有问题。

    如果按交通肇事处理,那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而如果故意杀人,性质就严重多了。无论结局如何,在老太太死亡这件事上,赵小程都要负全责。

    家属认为司机是故意的

    死者家属悲痛欲绝,认为肇事司机反复碾轧死者的行为是故意的。

    死者的女儿郑春飞说,“我认为他有这个动机,倒车碾轧后有过两次长达十余秒的停顿,是经过认真思考后做出的决定。”

    死者亲属举例说,“开车时,就是稍微垫一个小石子都感觉得到,倒车时,碰到了东西,肯定有感觉的。作为车主,被碰后,会担心自己车子擦伤或轧上什么东西,本能反应都会下车看一下。”

    资深驾驶员觉得,这种情况不合常理

    小区居民对这个事都感到十分气愤。看到监控录像的居民说:“像司机这样倒车,明显是故意的。”一名同样是驾驶员的小区居民说:“像他这种驾驶员,真是太坏了。”

    读者楠楠说,老太太在自家小区被撞还被来回碾了几回,司机却说以为被撞的是垃圾桶,但就算认为是垃圾桶,也不应该来回碾轧。

    针对当时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出租车司机、资深驾驶员和当地汽校教练,他们也认为这种情况不可理喻,不合常理。

    最终的结论,要根据证据,由警方及法院来判断

    杭州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小平:在这起事件中,可能像大家说的那样,肇事司机涉嫌故意杀人。

    肇事司机最初倒车撞倒老人时,主观上可能是过失行为,但随后反复碾轧就不能解释成过失了。他解释说以为碰倒的是垃圾桶,可垃圾桶是不会活动的,肇事司机上车倒车前应当能够看到。即便真认为是垃圾桶,这样反复碾轧,不爱惜垃圾桶,也会心疼车。况且,人的体积很大,车轮轧过之后必然导致车身有很大起伏,肇事者应该能感受到。

    如果肇事司机知道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是导致他人死亡,并采取了相关措施来实施和追求这种后果,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但这也只是一种推断,最终的结论,要根据证据,由警方及法院来判断。

                       (文字来源:中国交通广播网)
发表于 2007-6-8 07: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狠~~~~
发表于 2007-6-8 08: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样的人!真是恐怖.
发表于 2007-6-8 08:35:1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社会就是啥人都有啊
发表于 2007-6-8 09: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搂主说的那个肇事司机判3年判得太轻了,这种人,要重判!
发表于 2007-6-9 23: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残忍了!!!!!!!!!!
发表于 2007-6-9 23: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怎么这么狠
才判三年
发表于 2007-6-10 11: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残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爱宝坻社区 ( 津ICP备2026002574号 )

GMT+8, 2026-4-11 11:04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