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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7-8-29 20: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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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面的事情,被告人并没有认为自己错了,这引人深思
该案属刑转民的典型,被告人丧子又没有得到及时的赔偿双重作用下,采取\"以恶治恶\" ,这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 但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 \"法院判决的15万余元赔偿款也一直得不到偿还\" 这在执行中比较多见,如执行的数额少一般的容易执行,如是天文数字就不执行了,有的执行法官也存在着 执行一点钱也结不了案,就干脆不在强制执行了的思想.我个人认为这是十分错误的,应当执行一点算一点,让当事人觉得法院的判决不是白纸,虽有差距,但让其感觉法院已尽力执行才行,
就上案受害人的父母15万元可能一次拿不出来,但一次拿几千元应不成问题.可其却一分不给以致酿成悲剧. 可悲可叹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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