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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开审理窦唯砸车案 窦唯当庭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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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7 20: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备受各界关注的窦唯“怒砸”新京报案件今天在北京市宣武区法院开庭。上午9点10分,窦唯准时出现在宣武区法庭。由于窦唯的名人身份,数十家媒体到现场关注此案。此案由法官会同人民陪审员审理。
  在宣读起诉书的时候,来自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的公诉人指控窦唯损坏新京报社财物及烧车造成损失价值7000余元,依据刑法275条,以毁坏财务罪起诉,听完公诉人的指控,窦唯沉默了一下说:“我认罪。我不知道这是谁的车,只看到车前有报社的牌子。”

  对于犯罪事实,窦唯认为自己是一时气愤失控后才发生的。


  检察官当庭劝说窦唯作守法公民

  当公诉人在作完陈述后,对窦唯作起了“普法教育”,规劝窦唯即使维权也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不管出于何种目的也不要作出违法行为。凡事要以和谐为出发点,不要处事偏激。


  窦唯对证人证词没有疑议

  窦唯在庭上说,自己去了报社两次,想要和记者当面对峙,再等了很久后被告知回不来,自己一时气愤砸毁了报社财务,自己随后烧车,主要是想引起警方注意,在警察到场后窦唯向警察说“警是我报的,车是我烧的”。在说完这句好后,窦唯随机被警方带走。


  窦唯辩护人希望法庭能予以窦唯免于刑事处罚

  窦唯辩护人认为对于造成损失价值认定过高,且窦唯主动自首投案,认罪态度较好,烧车属于行为失控。因此希望法庭能够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免于刑事处罚。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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