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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快乐晓生

离奇的案件,救人被判赔偿四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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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2 16: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难做 不是今天才知道 在做好事的同时 还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 嘿嘿 这就是咱们的和谐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特点
发表于 2007-9-12 16: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太太咋不被撞死呢,那样的话别人打个电话报警就完了。

更生气的是警察做伪证和法院乱判,真服了现在这个社会
发表于 2007-9-12 19: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之后是感到巨大的悲哀
发表于 2007-9-13 07:5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誓,在也不帮助不认识的人了,哪怕他(她)被日本人欺负!!!!!!!
发表于 2007-9-15 11: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没有人情了,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情,谁还会帮忙.
发表于 2007-9-26 21: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说呢?现在这个社会就是好人难当!
以前也听说过类似这样的事情!
嗨!--------------好人难当啊!(并不是不要当好人啊 ^_^ )
发表于 2007-9-26 21: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明月松间照于09-12-2007 10:38发表的 :
气得我手直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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