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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楼人间过客于09-18-2007 12:36发表的 : 楼主说的是联盟商家的行为吗?请明示。
引用第4楼人间过客于09-18-2007 12:59发表的 : 广告区的帖子内容真实性管理人员很难作出判断。因此提示商家讲究诚信,提醒会员辩明真伪。
引用第5楼zwqc于09-18-2007 13:07发表的 : 呵呵 即便作为警示贴 放在“联盟商家”区 有问题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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