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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试用人员对试用通知部分内容错误理解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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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 10: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试用人员通知中规定的“试用人员试用期间在试用的版块发主题帖应不少于10个,回复会员不少于30次(因客观条件所限达不到者,以主题帖折抵,1主题帖=2回复)”是对试用人员规定的发帖“作业”,是底限。并不是说试用人员如果达到此发帖要求就可以通过试用,转为正式版主。作为一个版主,应当积极在自己任职的版块发表优秀主题帖并积极回复会员,这种发主题和回复是经常性的,如果试用人员连续4、5天都不发一个主题帖,也很少回复会员,那么他显然不适合担任版主。
  2、试用人员通知中规定的“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不得自行行使主题分类调整、版块公告发布、会员禁言及对帖子加精华权限”并不是指这些权限不能行使,是要征得管理员(快乐晓生、胖皮球妈妈)或总版主(天津阿龙、柳暗花明、牵手千年和人间过客)的同意。在些恶意注册捣乱的,影响极坏时试用人员应当积极与管理员或总版主联系,商议对其禁言。版块没有主题分类的,试用人员认为主题分类会对版块有所促进的,也可商请管理员或总版主后进行设定。原有主题分类不太合理的,或者范围需要扩充的,试用人员可以与在任版主(没有在任版主或者与在任版主意见分歧很大的可以与管理员或总版主)商议调整。
  3、试用人员的考评是综合性考评,是由管理员和总版主共同进行的,其中主要包括:试用人员对版块的认识和把握,试用人员对版块的改革和发展设想,试用人员对版块的专业能力,试用人员发帖和回帖引导的积极性和效果,试用人员的管理操作,版块发帖量和人气的提高程度,会员对试用人员的评价等。考查记录、系统产生的管理记录等只能反映试用人员在某一方面的绩效,并不是全部考评内容。
发表于 2007-11-3 18: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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