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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0楼黄华华于02-02-2007 18:20发表的: 尽量不要打听别人的真实姓名和单位,除非对方自愿说。我认为这是没有明文规定的论坛潜规则吧,你们认为呢?
引用第1楼blue于02-02-2007 18:23发表的: P 逻辑 什么逻辑 哎 真是的 你这样人越来越多 悲哀的很
引用第7楼黄华华于02-02-2007 19:14发表的: 这两天有几个论坛朋友通过QQ问我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拒绝回答怕不礼貌,回答了又不了解对方。基于这个原因发的这个帖子。 我是一直认为人真诚相对好,但是什么都坦率讲给不熟悉的人有两根弦的嫌疑哦。1楼不要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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