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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2 10: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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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已经加入WTO的中国,对企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股份制改造已是大势所趋。101要在这样一个充满危机和机遇的环境里求得长足的发展,如果没有完善健全的管理,如果不能解决技术创新和普遍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如果不尽快实现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对101的发展无疑是一个严重的桎梏。
而这一点,赵章光已经意识到并对此有了深刻的理解,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已被提上日程。
(一)北京厂改制完成
2002年年初,赵章光与北京市民政局为期16年的合作因101北京毛发再生精厂的改制宣告结束。十几年来,双方的合作始终友好而愉快,但就101企业整体的发展而言,“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乃大势所趋。
1987年,赵章光应邀进京与北京市民政局和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合作设立了福利企业——北京毛发再生精厂;1993年,跨行业、多法人的北京章光101集团公司成立。十几年来,101不仅因此声名大振,而且北京市民政局也在和赵章光的合作中为探索福利企业的发展之路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然而,随着企业的不断壮大,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一个企业内全民所有制的北京公司和私有制的浙江公司两种机制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
虽然101集团下属的三家以生产101系列产品为主的分公司各自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但其发展仍是整个企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经营性质的不同,对集团事业整体的协调与发展还是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这两种机制的存在最初对企业发展的确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私营企业机制灵活,国营企业管理规范,机制相对健全,二者相辅相成,形成优势互补。然而,进入90年代后,二者的合作便开始不协调起来。全民所有制企业随着事业的发展,机构日渐臃肿,在决策上逐级汇报,灵活度较低;私有制企业的管理则过于灵活,往往混淆机制灵活与随意变动二者的概念,机构健全和要求员工一职多能的矛盾一直无法解决,保障机制还没有跟上企业的发展等问题阻滞了企业的发展。加之,二者的利益基础不同,全民所有制还保留着企业大锅饭的特点,员工积极性提不上来,企业所谓的发展也仅是维持;私有制企业虽问题不少,但按劳取酬让员工积极性很高,企业发展速度快,在此基础上便想谋求更快、更大的发展。
赵章光发展企业的思路大部分还是以民营为主,而这种一个集团内两种完全不同机制公司的极度不平衡发展,无疑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困难。
基于此,赵章光一直在寻找一种合理的企业经营性质,能够集中私营和国有企业的优点,同时也为101事业的发展找到最佳的经济增长契合点,带动更多人共同致富,赵章光决定在集团内部进行一次企业机制的整合。
2001年6月,赵章光致信北京市民政局及北京民政工业总公司,提出了自己的初步设想,该信全文如下:
北京市民政局刘局长、聂副局长、北京民政工业总公司王书记、杜总经理及其他各部门领导:
你们好!
1986年底,我应邀来北京与贵局合办了民政福利企业——北京毛发再生精厂(以下简称北京厂),由我担任厂长。在各位领导的大力关心、支持和所有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不仅使101毛发再生精系列产品以其神奇的功效享誉全球,而且北京厂也在101产品的带动下经济实力与日俱增,企业发展一日千里。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北京厂在管理机制上已逐渐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经济效益也每况愈下。1996年之前,北京厂的年销售额还是乐清厂的好几倍,可1996年之后,乐清厂的销售额大幅攀升,年销售额比北京厂高出一倍多。就这样,北京厂的销售不仅远远落后于乐清厂,而且欠乐清原料厂的前期款已累计达 1300多万元。
北京厂的发展之所以变得越来越缓慢,究其原因,与企业本身的性质有着很大关系。北京厂自1993年成立集团公司后,先后几易领导,虽然他们也尽了最大的努力,但由于北京厂的经济体制和经营机制所限,收效甚微,企业始终无法大踏步前进。如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章光101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在筹备成立中国101药业公司,并以惊人的速度并购了一家药厂,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北京厂再不思变,不但企业发展无从谈及,就连企业最起码的生存问题也将变得举步维艰。
作为一个长期沐浴党和国家阳光的人,对曾经做过我的“挖井人”的 北京市民政局,我一直铭记在心。通过十几年始终如一的愉快合作,依靠
自己的微薄之力为民政局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一直是我多年来的所想所愿。如今,在北京厂的发展需要有人施以援手的时候,我不能也决不会袖手旁观。
为了减轻民政局的负担,缓解残疾人员的就业压力,同时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民营企业的号召,经过深思熟虑,我想向贵局提供这样一个构想:以101科技公司和北京厂目前的发展现状,101产品的市场潜力依旧很大,但北京厂的生存直接受制于其管理体制,如果不改变机制,外界吞并压力的冲击将接踵而来,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将其与有较强经济实力、与北京厂又是一母同胞的101科技开发公司合二为一,吸纳部分员工,帮助北京厂卸下包袱、轻装上阵。这一构想如能实现,民政局不仅可以借此改变北京厂的现状,而且也是进行国企改革的有益尝试。
对于改制后的北京厂的发展,我们做了这样的规划和安排:
(1)北京章光101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改制后的北京厂共同组建股份制的中国101药业公司,由我进行全面指挥,民政局可派领导监督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方面。改制后,北京厂可拥有101药业公司30%的股份,药业公司拥有70%的股份(股份比例分配不含固定资产);
(2)101药业公司改制完成后,与以前改制相对成功的北京日化厂再次进行资产重组,共同成立一家新公司——101集团总公司(暂定名),新公司下设101系列产品、日化、制药三个分支机构。新公司可选用原北京厂和北京日化厂的部分领导、员工100多人,其中残疾人可依据国家有关民政福利企业残疾人人数标准或适当增大比例配备;
(3)除以上人员外,北京厂的其余员工和领导可由民政局安排,利用现有的厂房、车间,或将厂房出租,或进行其他形式的整改,具体方式由民政局决定;
(4)北京厂欠银行的贷款,以其每年在改制后的新公司所获取的净利润分成,按相关协议或约定向银行清偿;北京厂欠乐清原料厂的前期款1300多万,可以其在海南的投资折算后冲抵。
以上建议,实为我肺腑之言和中肯之见。希望贵局在认真考虑和权衡我的有关意见和构想的基础上,能够做出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明智决定!
谨此,静候佳音!
赵章光
2001.06.18
北京市民政局和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接到这封信后,几经磋商,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想法:
赵章光同志:
您好。来信收悉,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快中小企业改革转制的要求精神,福利企业的改革势在必行。你信中提出的关于101集团公司的改革思路初衷是好的,符合当前改革的要求。但福利企业存在特殊性,尚有一些复杂的遗留问题没有解决,为维护稳定,企业的改革原则与方案,还需根据实施情况慎重研究。
您自1987年担任北京毛发再生精厂厂长以来,不仅使101毛发再生精系列产品享誉全球,创造了丰厚的经济效益,而且为发展残疾人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101集团公司(编者注:即北京公司)与您合作,多年来一直遵循共同发展、互利互助、共担风险的原则,今后的改制也要坚决贯彻这一原则,这是我们的事业共同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只有这样,残疾人职工的利益才能得到保证,国有资产才能实现保值增值,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才能不断提高。
回顾企业与您十数年走过的风雨历程,我们坚信,没有党、没有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没有国家对于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没有民政这个大舞台,企业就没有今天的发展。同样101产品没有首都的金字招牌,没有国家的好政策,也不会在短短的时间内享誉中外,创造出骄人的成绩。您所说的“吃水不忘挖井人”,我们非常赞赏。但企业目前还很困难,101产品所创造的经济效益还没有使大家富裕起来,企业多年来并未走出困境。正如您所说的,不改革经营机制和管理机制,企业就无法大踏步前进。因此,按照这一思路,我们认为北京章光101集团公司的改制,要在维护稳定的基础上,以共同发展为目标,按照互利互惠、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这样做才符合福利企业的办厂方向,才能真正代表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才有利于企业摆脱困境,走上稳步、健康发展的道路,早日实现共同富裕。
关于101集团公司的改制,尚需就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认真协商,妥善解决。您信中提到的海南房地产、银行贷款、欠乐清原料厂的前期款,我们认为还有技术转让、101商标使用权等等问题,需我们坐下来,认真研究,协商处理,以加速改制进程。
此复
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
2001年7月25日
从这两封信不难看出,赵章光和北京市民政局都是相当有诚意的,双方的最终目的就是,把集团改制成股份制企业从而带动全局的前进和发展。从当年7月至次年元月,双方就改制问题进行了十几个回合的谈判。由于都有诚意实现福利企业的改革,因而彼此的差距也在不断缩小。
2002年1月,几经磋商的双方终于就民政局下属的北京厂的改制问题达成了协议,有关的移交和变更手续将于2002年3月31日之前办理完结。
而101今后是要在蜕变中新生,为福利企业的发展独辟蹊径,还是在摸索中失败,就要看101能不能对改制后的企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管理了。不过,有一点毋庸置疑,那就是,北京厂的改制成功加速了101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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