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晚萧萧
发表于 2008-11-10 18:36:41
支持2楼,但决策者是这样认为的吗//只怕是一厢情愿吧。
不敢说
发表于 2008-11-10 19:30:39
引用第2楼淡雅的香于11-09-2008 13:57发表的:
又到职称评定的时候了,评到的就一劳永逸,欢天喜地。没评上的就只有擦干眼泪,继续雾里望花。对于教师职称评定,我谈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违背了平等的原则。比如同样是小学教师,大家都是一样的干活,为什么要分个小学三级、二级、一级、高级、特级。从教学水平看,有的高级教师不一定当得到小学三级教师吧!从胡子长短看,有的还没长胡子就评上什么高级了,也还没什么业绩呢!这实际上是封建等级制度的思想在作怪。
二、违背了《劳动法》。《劳动法》指出,要“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可有的高级教师耍得好好的领高工资,初级教师累死累活领一点稀饭钱。如果真的要照顾老同志,薪级工资就体现了,何必又在岗位工资上拉开差距呢?或者高级职称都从年老的评到年轻的,大家也毫无怨言,大家都要老的,慢慢等吧!
三、教师职称评比的不合理。上面没有一套统一的评定标准,都是由各个学校自己定标准,有的学校甚至因人而异,每年一个标准。从评了中级、高级职称的基本上都是领导或跟领导沾边的就说明问题了吧!
四、指标的限定,导致“僧多粥少”。特别是在农村学校,没有高级职称指标,中级职称指标按总教师数的33%,除去要照顾的人群又还有几个呢?这次我们学校因民师纳入,分了八个中级职称指标,可够条件的就有69人。残酷啊!
.......很多学校没有指标了,只有盼着有退休的了
红叶晚萧萧
发表于 2008-11-10 22:28:13
支持4楼。第二点操作时恐怕会滋生更大的腐败。
明艳
发表于 2008-11-10 22:52:52
有人欢喜有人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