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 发表于 2010-1-23 17:20:53

这回这个房买傎了。合同可要保存好!这可是证据。

冰冻的眼泪 发表于 2010-1-23 17:22:52

抓住小辫子不放。。

正源 发表于 2010-1-23 17:25:23

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史努比sn 发表于 2010-1-23 17:35:11

赶快去索赔,晚了没你的了!

感觉不对劲了 发表于 2010-1-23 18:53:23

按合同办事

虎年更吉 发表于 2010-1-24 09:24:1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等违约责任。

虎年更吉 发表于 2010-1-24 09:40:52

为什么还不交房。现在已经开始计算利息了,超过60天,不仅计算利息还要每天赔违约金。

末世烟华 发表于 2010-1-24 13:27:32

这倒霉的开发商够它赔一大笔了

三千里 发表于 2010-1-24 21:42:51

这不是失误,以合同约定为准。连法院都得承认,又不订合同还有什么用?

优格尔 发表于 2010-1-25 18:24:39

你最好让其充分地违约,年底再找它。春天花园赔了业主很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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