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7-2-3 12:42:33

请不要在水潭连续重复回帖!!!

       鉴于目前水潭已经建立了《发泄专区》,而对他人的主题帖连续进行大量重复回复不但不礼貌,而且会令其它阅帖人生厌,因此,《宝坻水潭》主版暂时不再允许会员短时期(暂定6小时)连续重复回帖。如果有违反,斑竹有权作删除处理并由系统自动扣分。望相互转告。
      此规定有效至新的版规发布之后或是明令废止之日。   

l501 发表于 2007-2-3 12:54:23

支持人间过客

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7-2-3 13:11:00

阅读过本帖的朋友请留名

啊~~乐 发表于 2007-2-3 13:16:17

明白`~就是不要在水潭发贴了`~~!

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7-2-3 13:19:19

引用第3楼啊~~乐于02-03-2007 13:16发表的:
明白`~就是不要在水潭发贴了`~~!
乱弹琴

啊~~乐 发表于 2007-2-3 13:21:59

呵呵,开个玩笑~~!

就此封爱 发表于 2007-2-3 13:22:48

已阅!

希贴时 发表于 2007-2-3 13:47:28

干脆就把回复那栏栅掉得了!!就别回复了

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7-2-3 13:51:36

引用第7楼忘了叫啥于02-03-2007 13:47发表的:
干脆就把回复那栏栅掉得了!!就别回复了
你理解错啦

我说的重复回帖是指某一会员在某一主题帖中连续重复回帖

蝶飞不过沧海 发表于 2007-2-3 15:19:39

耶,知道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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