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hx563592 发表于 2007-2-3 15:32:28

借过我跳楼

感觉玉 发表于 2007-2-3 15:36:01

严重支持

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7-2-3 16:32:20

引用第10楼wchx563592于02-03-2007 15:32发表的:
借过我跳楼
请朋友们放心:水潭依旧会是个非常宽松的环境

漂流在外 发表于 2007-2-3 16:44:24

是应该这样了哈哈,支持在支持!

天津艾孚山 发表于 2007-2-3 19:20:50

引用第7楼忘了叫啥于02-03-2007 13:47发表的:
干脆就把回复那栏栅掉得了!!就别回复了


我给你举个例子,比如现在的我的回帖!!!

我复制并且重发一遍,就这样是不允许的!!!

以后一定不要这样回帖~~~~~~~~~~

天津艾孚山 发表于 2007-2-3 19:22:06

明白了没有,支持论坛的规定~~~~~~~~~

没有规矩就没有方圆啊~~~~~~~~~~

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7-2-3 19:25:01

论坛正在酝酿改革,希望将来的水潭会有另一番景象。

请大家支持论坛的改革。

京东穆易 发表于 2007-2-4 00:31:47

改革好 尽快 抓紧 让我们看看你们改革以后的论坛是什么样子的?

军洋 发表于 2007-2-4 22:12:40

很快的!!提些建议、

第一重要 发表于 2007-2-4 22:15:45

有些人太爱钻牛脚尖了,重复回帖和回帖是2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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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请不要在水潭连续重复回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