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7-5-22 16:00:03

宝坻法院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原审释明责任。规定在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对当事人提出的质疑和问题,承办人一定要认真解答,并记录在案。必要时可以请基层组织的同志和当事人的亲属共同听取解答和说明,争取更多的积极力量,促成案结事了。

    二是加强调解和协调工作。对矛盾复杂、情绪激化的案件,先做冷处理,多从外围做协调工作,必要时请有关组织的同志一起参与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减少新涉诉信访的发生。

    三是严格实行判后原审负责化解的工作机制。凡是判后或执行中当事人第一次来访的,由原审承办人与信访办一起接待,必要时请分管院长、部门负责人一同接待,争取一次接待就解决问题。

    四是强化惩防并举,对无理缠闹、非法越级上访,采取非正常手段闹访的人员,要及时搜集证据,与公安部门积极协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严厉惩处。


    转自天津法院网

江.南.雨 发表于 2007-5-22 16:07:27

全国都应该加大力度

诸葛清风 发表于 2007-5-22 18:47:56

这属判后答疑.这是现在的法律文书说理不强,论述不充分造成的.如能从源头治理,加强判决事实及理由的论述更能防患于未然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宝坻法院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