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f-m5056 发表于 2007-8-11 11:39:01

引用第28楼柳暗花明于08-11-2007 11:37发表的 :
床是单人的还是双人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保证不该上床的人绝对不能上床!

柳暗花明说的话在理,看这位朋友的头像就知道水平不低,呵呵,赞成,床何罪之有,有罪的是我们对床的使用方式!

cstlqmdkmuhb 发表于 2007-8-11 13:32:33

引用第30楼津f-m5056于08-11-2007 11:39发表的 :


柳暗花明说的话在理,看这位朋友的头像就知道水平不低,呵呵,赞成,床何罪之有,有罪的是我们对床的使用方式!

透过头像就能看出水平高低,说明您的水平才是真的很高啊!

但是让我不明白的是:您对床的使用方式是怎样的?居然会是有罪的?实在令人费解.

胖皮球妈妈 发表于 2007-8-11 14:26:20

他对这张“双人床”10分过敏,才会得谁咬谁

津f-m5056 发表于 2007-8-11 15:08:09

引用第31楼柳暗花明于08-11-2007 13:32发表的 :


透过头像就能看出水平高低,说明您的水平才是真的很高啊!

但是让我不明白的是:您对床的使用方式是怎样的?居然会是有罪的?实在令人费解.
呵呵,\"透过头像就能看出水平高低,说明您的水平才是真的很高啊\",这有什么奇怪的,落一叶而知秋,不过这此我是看走眼了,那片叶是过早凋零的残叶,呵呵.
我说的使用方式是指有些人的床是用来休息的,有的人的床是用来偷情的,柳暗花明看来你很恐惧我的发言,你担心我的发言会把你拉到我的战壕里来,其实你不必要这样,有一个独立个性比随风倒的依附更让人喜欢,呵呵,年纪不大,倒挺世故。

津f-m5056 发表于 2007-8-11 15:11:28

引用第32楼胖皮球妈妈于08-11-2007 14:26发表的 :
他对这张“双人床”10分过敏,才会得谁咬谁
呵呵 ,建议你不要再发言了,真的,我都替你感到脸红,如果你无力反击,那就保持风度,起码让人觉得你很有修养,不会让人知道你徒有虚名。

胖皮球妈妈 发表于 2007-8-11 16:16:35

引用第34楼津f-m5056于08-11-2007 15:11发表的 :

呵呵 ,建议你不要再发言了,真的,我都替你感到脸红,如果你无力反击,那就保持风度,起码让人觉得你很有修养,不会让人知道你徒有虚名。
谢谢!
我再无力也不会眼看着你攻击我们的斑竹的
再说了,我也不用浪费太多的力气,
一点点,一点点足以.................................................

斧子 发表于 2007-8-11 17:47:37

那个叫津f-m5056的不是离开论坛了吗?
回来串门来了?

流风泪眼 发表于 2007-8-11 17:52:35

津f-m5056 ???你是临风吧,一看就是.大家不要和他见识了.神经有问题的人,

流风泪眼 发表于 2007-8-11 17:57:02

估计是找小姐又被老婆抓了.

流风泪眼 发表于 2007-8-11 17:59:21

引用第34楼津f-m5056于08-11-2007 15:11发表的 :

呵呵 ,建议你不要再发言了,真的,我都替你感到脸红,如果你无力反击,那就保持风度,起码让人觉得你很有修养,不会让人知道你徒有虚名。
哈哈我可记得你找小姐被发现的时候肯定没脸红.鄙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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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你怎样看待官员办公室内的“双人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