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仙姑 发表于 2007-8-11 20:42:59

终于走了,是男人就别回头(包括用马甲),有好多心理有问题的妇女需要你的帮助呢

京东穆易 发表于 2007-8-11 22:09:31

这位朋友好象已经这样发誓走了N次了 不知道这回什么时候还能再回来 归去来兮........................

迦楼罗王 发表于 2007-8-11 22:10:32

用狗尾巴顶。

木子 发表于 2007-8-11 22:19:01

引用第57楼京东穆易于08-11-2007 02:09发表的 :
这位朋友好象已经这样发誓走了N次了 不知道这回什么时候还能再回来 归去来兮........................
过不了几天.

迦楼罗王 发表于 2007-8-11 22:20:56

发现行迹,马甲.

胖皮球妈妈 发表于 2007-8-12 11:41:35

引用第52楼津f-m5056于08-11-2007 19:21发表的 :

感谢所有支持我的朋友,感谢所有给我鼓励,给我力量的朋友们,谢谢你们。

在哪呢?

cstlqmdkmuhb 发表于 2007-8-12 16:44:02

引用第28楼柳暗花明于08-11-2007 11:37发表的 :
床是单人的还是双人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保证不该上床的人绝对不能上床!

引用第30楼津f-m5056于08-11-2007 11:39发表的 :

柳暗花明说的话在理,看这位朋友的头像就知道水平不低,呵呵,赞成,床何罪之有,有罪的是我们对床的使用方式!


引用第31楼柳暗花明于08-11-2007 13:32发表的 :


透过头像就能看出水平高低,说明您的水平才是真的很高啊!

但是让我不明白的是:您对床的使用方式是怎样的?居然会是有罪的?实在令人费解.

引用第33楼津f-m5056于08-11-2007 15:08发表的 :

呵呵,\"透过头像就能看出水平高低,说明您的水平才是真的很高啊\",这有什么奇怪的,落一叶而知秋,不过这此我是看走眼了,那片叶是过早凋零的残叶,呵呵.
我说的使用方式是指有些人的床是用来休息的,有的人的床是用来偷情的,柳暗花明看来你很恐惧我的发言,你担心我的发言会把你拉到我的战壕里来,其实你不必要这样,有一个独立个性比随风倒的依附更让人喜欢,呵呵,年纪不大,倒挺世故。

到现在您还是没有说明您对床的使用方式是怎样的.休息?偷情?抑或是兼而有之?看来只有您自己心知肚明了.当然,如果真有难言之隐,不说也罢.现代人吗,有些不便告人的隐私也是可以理解的.
至于说柳暗花明恐惧您的发言,甚至他会担心您把他拉到您的战壕里.这层意思,您要是不说,一般人还真看不出来.不过这些倒是很容易让人看出来,您真的是自恋很深,甚至近于狂妄了!
个性的有无,我自己清楚;世故与否,你无权评价!
遗憾的是,不只是你走眼了,我也是太高看你了!

既然你要选择离开,论坛也不再挽留!

永别了!
以此为你送行!
一路走好!

流风泪眼 发表于 2007-8-12 16:49:41

走?在论坛里确实没光着.穿着马甲呢.小样的穿着马甲我就不认识你啦/咋总整个马甲配合我干啥?伤自尊了?

白酒 发表于 2007-9-5 17:23:58

引用第51楼津f-m5056于08-11-2007 19:21发表的 :

小笨,我所争的无非是一份尊严,我所捍卫的无非是一份尊严,认识你很高兴,不管你对我的文字看法如何,我觉得你保持着一份正义和理智,我很欣赏,希望有机会认识你,好了,我已经决定离开了,再见吧,感谢所有支持我的朋友,感谢所有给我鼓励,给我力量的朋友们,谢谢你们。


引用第12楼天水之间于09-03-2007 20:29发表的 :
冰雨莲心,好听的名字,能够起这样清爽的名字的人一定不是凡夫俗子,爱上了一个人,但这个人却不爱你,确实是件痛苦的事情,遇到这样的事情,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痛痛快快的放弃,一种是义无反顾的争取。第一种选择不应该是选择,而是直觉性的反应,一个对自我评价非常高的人,他(她)不会在爱上别人的同时而忽略掉自己的价值,她一定会在迸发爱的过程中掌握一个平衡,这个平衡就是付出与接受的对等,当她觉得自己爱上一个人而对方未必爱自己时,她的反应一定是放弃,因为她绝对不让自己的爱受委屈;义无反顾的争取,这种选择靠的是实力,为什么义无反顾的争取,是因为对方给予你的关注能够满足你内心自我评价的不足,他在你眼里的闪光点恰恰是你自己渴望自我实现而又凭自己之力无法实现的梦想,当你义无反顾的追求这个人时,你可能会追到手,也可能会追不到手,追到手,你也快乐不了,因为你离开他,你精神世界会坍塌,你必须要以失去自我维系这份感情,追不到手,你更快乐不了,这会严重的打击你的自信心,让你一蹶不振,从而失去追求新的情感生活的勇气。

一句话:一个真正的爱自己的人才会拥有真正的爱情!


引用第56楼京东穆易于08-11-2007 22:09发表的 :
这位朋友好象已经这样发誓走了N次了 不知道这回什么时候还能再回来 归去来兮........................



报告~~~发现马甲!!那谁 说的还真对!

红叶 发表于 2007-9-5 18:54:27

刚看到这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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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你怎样看待官员办公室内的“双人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