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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5楼倾城于01-11-2007 13:54发表的: 太可恶了,偷东西要是杀头罪处理的话,就没那么多小偷了,就是管的太轻了,要是抓住就当场枪毙的话,就不敢偷了,那叫手长,要是我知道谁偷我车,我非把他手给剁了 [s:9]
引用第9楼东兴社于01-11-2007 14:31发表的: 鉴于最近的恶劣情况,建议组织一支论坛反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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