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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14: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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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2楼少年的龙于02-27-2007 14:45发表的:
哦,但不管怎样,大家一定要约定违约责任的,若不然就没必要签合同了
可能你说的是成约定金吧……我国合同法上涉及的定金一般是违约定金,就是合同合法有效情形下一方不履行而支付的定金。若想使定金具有违约定金之外的性质,需要特别约定。本案中如果有约定,或者根据房产经纪行业惯例(我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惯例),那6.3万是成约定金的话,就可以找定金罚则请求双倍返还了。
PS:昨天接到一电话让我今天去塘沽面试,就是一家房产经纪公司,作二手房的房产经纪人。我明天要上火车去学校了,就没有去面试,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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